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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机动车辆保险」也称汽车保险或车险,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,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、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。
目前在中国大陆范围内,车辆保险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简称交强险)与机动车商业保险(简称商业险)两大类。
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
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,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。2006 年 7 月 1 日,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正式实施。简单来说,设立交强险是为了给受害者「兜底」,是车险中必须购买、仅能赔偿他人的保险。
交强险:投保与续保
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,投保价格由机动车种类决定,来年的续保价格根据上年度发生有责任事故的次数,结合 NCD 系数 进行计算(No-Claim Discount,无赔款优待系数)。
在北京、内蒙古、上海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安徽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甘肃、青海 12 个省、市实行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」,饮酒后驾驶违法一次,费率上浮 10% ~ 15%,醉酒后驾驶违法一次,费率上涨 20% ~ 30%。